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了90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,其中14项强制性医疗器械行业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,76项推荐性医疗器械行业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。
公告中显示,强制性行业标准共14项,包括《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》、《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》、《激光治疗设备 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》等,涉及外科植入物、医用电器设备、体外诊断试剂、牙科学等多个领域。推荐性行业标准共76项,涉及牙科学、眼科、血液处理、定量测定、灭菌等方面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表示,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医疗器械标准体系,推动提高医疗器械产品质量,促进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发展。
1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: